记者从区城市管理委(交通委)了解到,为更好地保障今年冬季供热,按照全市工作部署,海淀区各供热单位于11月7日0时点火试运行,开启供热设备设施运行调试工作。
据了解,根据《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》规定,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。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。如果在正式供热前气温出现反常情况,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等部门将与气象局进行气象会商,研判天气形势,如果达到法定供热条件,将提前供热。
此前,为确保今冬明春供热工作安全平稳、正常有序,区城市管理委(交通委)组织“无煤化”供热运维单位在今年夏季就开始了维修保养工作,累计维修热泵机组及锅炉15台、清洗换热设施110余台。
区城市管理委(交通委)供暖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,按照安排,11月7日至14日,为供热系统热态调试阶段。今冬正式供热为11月15日零时,如需提前正式供热,将按照市、区两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。
点火试运行后,随着温度上升,居民在家中可以慢慢感受到暖意,值得注意的是,点火试运行期间对于居民室温没有明确要求,热态调试阶段是为了给正式供热做准备,提前暴露出设备或系统运行问题,及时修复完善,确保按时达标供热。
特别提醒市民,为避免供热管线突然热胀发生故障,供热期间需要逐步提高锅炉出水温度,所以家里的暖气不会马上就热,请市民不要着急。如果居民家中出现跑水漏水等情况,可直接拨打所属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报修解决。 (记者 李祎乔)
作者:北京海淀官方发布